日前,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召开2009年度土地例行督察情况新闻通气会。
审核督察是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根据国办50号文,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应报国务院审批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及批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09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共收到各类抄送材料13767件,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3.84万公顷,抽查了8730个项目(批次),涉及土地面积17.26万公顷,发现违法违规项目(批次)918个,涉及土地面积1.39万公顷,主要违法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就占用或征收土地;未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不符合供地政策;补充耕地落实不到位。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已向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发出纠正意见书或发函通报,要求抓紧整改查处,进一步规范用地审批和土地征收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加强批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