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开选择矿权评估机构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公开选择矿权评估机构
2010-04-12 |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  分享到:

为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近年来相继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对矿业权评估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和具体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切实维护了国家矿产资源利益、维护了矿业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初开始,四川省在全省范围内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对来自全国的40余家评估机构进行了严格的筛选,最终确定13家评估机构参加矿业权价款评估。截至目前,四川省国土厅已组织6批次、192个项目矿权评估机构公开摇号,每次公开摇号均由成都市公证处现场公证,财务、纪检等部门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了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保证矿业权评估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采取了以下措施来加强对矿业权评估机构的管理和评估报告的审查工作。一是严格审查评估机构的资质条件。明确了评估机构必须具有开展矿业权价款评估的经验,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以及与评估对象、委托人或当事人无任何利害关系,并对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承担法律责任。二是严格规范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行为。三是建立调查抽查通报制度。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不定期开展分片调查各类矿种的销售价格、企业成本等相关情况,抽查评估企业及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限期整改。四是严格审查评估报告。对评估机构提交的评估报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真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Copyright(C) 2013--2019 dnr.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成都市百卉路4号 联系电话:028-87036053 邮编:610072
技术支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蜀ICP备05008406号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
网站标识码 5100000009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