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通过了《山西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十一五”期间,全省将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3处、省级重要湿地10处;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湿地多用途管理区60处,全省受保护的湿地面积达到全省湿地总面积的30%以上。
《规划》确定了2006年~2030年全省湿地保护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分阶段发展目标,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任务、建设重点和保障措施。“十一五”期间,计划建立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和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全省湿地保护区网络体系,使一些重要天然湿地得到全面保护,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重点投资建设湿地保护区5个、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10个、湿地公园20处。在黄河中游、滹沱河、桑干河、汾河太原段和临汾段分别建立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区5处。在黄河中游等主要河流沿线实施水资源调配和管理工程,在河岸近滩地退耕还草还湿2万公顷,恢复水禽栖息地0.5万公顷。
(源自:《中国国土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