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定45个煤炭国家规划区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我国设定45个煤炭国家规划区
2006-03-07 |  来源:四川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  分享到:

 

国土资源部加强煤炭资源管理,全面整顿和规范煤炭开发秩序,强化对煤炭资源开发的宏观调控,依据法律法规开展持续不断的治理整顿和规范工作,已经收到明显效果。全国小煤矿由7.6万个减少到2.5万个,45个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已设定,5个矿区矿权设置方案编制完成。

煤炭是国务院确定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管理和审批矿业权的34个重要矿种之一。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最近,国土资源部对包括煤炭在内的探矿权、采矿权重新进行了规范。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加强了对全国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的统一管理,将煤炭资源开发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并依法持续整顿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秩序。1999年~2001年,国土资源部开始暂停发放中小型煤矿采矿许可证。2001年国务院两次发出有关整顿关闭小煤矿的通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落实,严格依法办事,收到预期效果。

同时,积极进行煤炭矿山和生态环境整治,开展全国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工作。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了煤炭矿山生态环境调查,正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矿区生态环境治理规划,依法开展煤炭矿区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治理试点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在2004年对主要产煤省(区)大中型煤炭矿产地的勘查开采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暂停审批颁发新的煤炭、煤层气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同时,为支持大型煤炭企业的发展,批准了25个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后备资源接替矿区。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在煤炭开发条件好、煤炭储量富集的山西、内蒙古、陕西设立了45个煤炭国家规划矿区,这些矿区覆盖了我国煤炭主要产区60%以上的煤炭资源量。目前,国土资源部正组织编制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的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其中5个试点矿区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已编制完成。

为保证做大目标的实现,国土资源部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突出“治乱、治散、治本”,坚决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以及乱采滥挖煤炭资源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闭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小煤矿。

 

                                       (《中国国土资源报》记者 吴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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