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扩大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成果,不断增强地质找矿工作的资源保障能力和社会服务功能,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巩固和扩大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成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狠抓落实,积极推进,使“大讨论”成果转化成为制度和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一是要继续坚持解放思想,持续探索创新。对制约地质找矿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各地、各单位要在实践中找答案求共识,不断推进业务管理创新和工作模式创新;加强总结提炼规范,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功实践的经验,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要坚持以“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为核心,以“泥河模式”、“嵩县模式”和新疆“358项目”、青藏专项等为框架,不断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部机关相关司局会同中国地质调查局与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地质找矿行动计划。
三是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定位,探索完善地质勘查基金的定位与工作衔接,探索完善地质找矿与矿业权管理和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密切配合。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加强矿产资源管理顶层设计和战略研究,增强矿产勘查开发宏观调控能力;逐步建立矿业权交易有形市场;加强探矿权审批管理,探索建立勘查合同管理制度和区块退出机制;构建探、采、储、查统一监管平台和矿业权信息发布平台;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完善矿产资源法律体系。
五是建立有效机制,加强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坚持推进重大地质问题攻关以及勘查开发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坚持依托大专项、大成果培养领军和骨干人才;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六是拓展服务领域,延长工作链,增强服务功能。开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地质调查研究;推进部省合作,共同开展全国主要城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等示范研究;大力推进重要经济区、城市群、海岸带和重大工程建设区的综合地质调查,加强跟进服务;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和地下水的调查评价和监测预警;探索建立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新机制;大力推进地质资料集群化产业化。
七是强化服务管理,推动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地质勘查行业服务与管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为建立风险勘查市场奠定基础;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地质勘查行业服务体系。
八是落实目标责任,推进“大讨论”走向深入。根据《巩固和扩大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成果工作安排》,落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