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珙县永富煤炭生产有限公司永富煤矿未经批准,超越批准的矿界在矿区南边70米B1沿煤回风上山界外巷道越界开采。2013年12月,珙县政府组织全县煤矿企业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状况专项核查发现该越界开采行为,经查,该矿越界开采煤炭资源88.8吨。2014年2月24日,珙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珙国土资罚(2014)1号):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越界开采的违法所得13287.14元,并处罚款10000.00元,共计23287.14元。2014年5月23日,该矿已履行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