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广汉市和平玻璃厂占用和兴镇安平村3社、治安村4、5社耕地建厂,占地面积40亩,全部为基本农田,系该厂私自与农民签订《土地征用协议》。11月6日,广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动态巡查发现该厂已动工修建围墙,当即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调查。12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每平方米30元罚款。2008年2月,该厂缴清罚款,对违法占地的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完成回耕,并将整理好的土地交回农民手中。广汉市委对违法用地负有监管责任的镇党委书记徐荣清进行了戒勉谈话,免去房义勇同志和兴镇镇长的职务。并在今年广汉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国土专题节目上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