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2日,成都市鑫佳庆商贸有限公司以租地协议和土地流转合同形式,租用大弯街办双元村6组集体土地21.7亩建厂,租赁期限5年。缔约后,该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租用土地上擅自修建砖混结构的围墙680平方米,搭建了钢结构厂房53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30平方米,实际占用土地共22.6亩(其中耕地14.9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5-2020年)。2008年1月4日,青白江区国土资源局通过动态巡查发现其违法行为,当即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调查。2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并处每平方米30元罚款。目前,成都市鑫佳庆商贸有限公司已缴清罚款,青白江区国土资源局已向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移交罚没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