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曝光未报即用典型案件之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办东洪社区非法占地建农贸市场案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10年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曝光未报即用典型案件之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办东洪社区非法占地建农贸市场案
2010-01-07 |  来源:  |  分享到:

2007819,大面街办东洪社区以修建农贸市场为由,擅自占用大面街办东洪社区12组约50亩土地进行建设。2008526,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在巡查时发现该占地建设行为后立即立案调查。经查,东洪社区占用该地建设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行为。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于20086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0096月底,该单位已自行拆除在非法占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现已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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