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睿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达州市睿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4-07-07 |  来源:  |  分享到:

2011年4月24日,达州市睿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睿鸿公司)分别与原达县河市镇店子村3、4组签订《土地租用合同》、《土地租用补充协议》,约定:租用店子村3、4组集体土地15.38亩,租期15年,以青苗费名义按1600元/亩.年标准支付租金。案发时已支付前三年土地租金46.14万元和3万元土地复耕费。2011年5月18日,睿鸿公司擅自破土动工建堆码场,同年7月完工并投入使用,实际占地13.67亩,其中耕地12.31亩,符合《达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3月27日,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认定耕地破坏。3月28日,达州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达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4月28日,达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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