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白马村第八村民小组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案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白马村第八村民小组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案
2014-07-07 |  来源:  |  分享到:
    2011年3月至2012年9月期间,旺苍县东河镇白马村第8村民小组组长方盛全组织召开会议,议定按每户3人以下80平方米,3人含3人以上120平方米的标准向建房户转让宅基地。建房户在标准内建房按250元/平方米收取土地费,超出标准按500元/平方米收取土地费。之后,方盛全未经镇政府审核、县政府批准,便以此方案将该组集体土地2414.84平方米非法转让给17户建房。该组还向建房小区的道路施工项目承包方奉某、杨某(非本组村民)提供500平方米的宅基地建房,并以250元/平方米价格折抵该项工程的所有费用。随后该组以“道路基础设施筹资费”形式,收取每户土地费3万元,非法获利共计51万元。2013年4月,方盛全将51万元非法所得,按白马村第8村民小组在册人数分发给全体村民。截至案发时,非法转让集体土地2914.84平方米上18户建房户违规建房已基本建成。旺苍县东河镇白马村第八村民小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转让土地获利51万元;方盛全系该村民小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组织、决定、实施非法转让土地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第231条之规定。2014年4月1日,旺苍县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旺苍县东河镇白马村第八村民小组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1万元;对被告人方盛全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5万元。对违法占地建房的行政处罚,旺苍县国土资源局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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