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源木建材经营部破坏耕地案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源木建材经营部破坏耕地案
2014-07-07 |  来源:  |  分享到:

2008年5月,新津县花源镇源木建材经营部与花源镇梁筏村4组签订租地协议,租用花源镇梁筏村4组土地17.6亩用于堆放砂石。2014年5月,花源镇源木建材经营部开始转运堆放砂石,在转运过程中采挖砂石造成土地破坏,破坏基本农田2.7亩,建设用地1.3亩。2014年5月,新津县国土资源局对新津县花源镇源木建材经营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05-01号):1.责令改正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2.并处罚款共计173006.7元。2014年5月16日,当事人将毁坏的基本农田2.7亩恢复种植条件并交还花源镇梁筏村4组,并缴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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