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雷久林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青羊区文家街道办事处盐井社区八、十组28.89(耕地19亩)亩土地,修建各类简易板房租赁给他人作堆场使用。其中,9.89亩符合土青羊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亩不符合青羊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年11月,青羊国土分局对雷久林非法占地进行建设的行为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调查通知书》。2013年12月,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青羊国土分局申请对该宗违法用地进行了耕地毁损程度鉴定。2014年 1月,青羊国土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已拘留当事人。目前,该宗违法用地已进行了拆除,正在复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