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来源:土地变更调查。
2.基本案情:2012年2月,喜德县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占用西昌市川兴镇新农村三组、四组及民和村一组土地35.3亩(耕地3.73亩)进行平整,拟修建农家乐,占用的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喜德县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之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3.查处整改情况:2012年5月23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土地变更调查发现此违法线索后,将该案列为全省公开督办案件。鉴于当事人仅进行了场地平整,尚未修建,西昌市国土资源局采取非立案查处方式对本案进行了查处。2012年6月上旬,当事人已对平整的土地自行复耕。复耕情况已经西昌市农业局和凉山州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