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公司为一露天矿山开采单位,目前已或发改委批准立项,并经林业部门审核,获得林权证(所涉及林地为集体林地),在此特向贵单位咨询,我公司所面临的情况,是否还需要进一步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回复:你好!由于矿业用地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目前,《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对采矿用地的取得、使用、复垦、退出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我部已在部分地区开展矿业用地改革试点,待对试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后,才能形成全国性的政策规定。因此,当前采矿用地审批手续要依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部耕地保护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