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收回时点从什么时间算起?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闲置土地收回时点从什么时间算起?
2012-05-22 |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  分享到:

咨询:我县有一个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2009年11月14日动工建设,2011年11月14日竣工,此项目于2011年3月份停止施工,现在工程投资额不足投资总额的25%,而且至现在已经停止施工一年,我们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认为是闲置土地,办法规定闲置两年收回,对于已动工建设中途停止施工,我们的收回决定从什么时点算,有相应文件规定吗?

 回复:你好!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上述土地若是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其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时点为2012年3月份。(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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