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国土资函〔2014〕1283号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督促各地依法管地用地,强化案件查处整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结合2014年上半年重点区域预警图斑情况,厅执法总队选取违法突出的图斑进行了实地核查。根据总队实地核查情况,决定对你市两宗较为严重的违法用地予以挂牌督办。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都通海车桥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
2011年3月,成都通海车桥有限公司与新都区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约定在新都工业东区征地120亩,新建“各类车桥等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新都区政府已对用地进行了补偿安置。2013年11月该项目开工建设,实际用地位于泰兴镇普河社区2.3组,占地面积90亩,目前已建成钢结构厂房2栋。该案尚未立案查处。
二、成德南高速公路服务区项目违法用地案
2014年4月,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动工建设成德南高速公路服务区综合楼建设项目,用地位于金堂县赵镇观音山村12、14、16组,不在批准征收范围内,占地面积33.5亩,目前正在建设过程中。该案尚未立案查处。
请你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依法查处,于11月30日前向厅执法监察局提出处理建议意见,经审核同意后予以落实。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10月30日
(联 系 人:刘晋宜、张 亮,电话:028-87036223、8703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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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