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国土资函〔2014〕1283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按照部、厅2014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省厅对占用耕地面积大于50亩填报为违法用地的地块,逐宗审查了整改查处及落实到位情况,并反馈了审查意见。根据审查情况,部分违法用地存在未组织查处或未依法查处的情况,省厅决定予以督办。市(州)国土资源局要对省厅督办案件的定性量罚予以审核把关,确保案件查处严肃性;要切实加强对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查处整改到位;对未纳入督办的违法问题,也要对照审核意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严肃处置。查处整改情况请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厅执法监察局。
附件: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办案件明细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10月30日
(联系人:刘晋宜,联系电话:028-8703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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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