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督办一批土地违法典型案件的通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督办一批土地违法典型案件的通知
2012-05-23 |  来源:  |  分享到:

川国土资发〔2012〕61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及《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2]38号)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变更调查中发现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全省21个市(州)均已上报了变更调查中发现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报告及明细表,提交了拟由省厅督办的重大典型案件。根据市(州)报送情况,结合对违法用地面积较大、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遴选情况,省厅决定督办一批土地变更调查发现重大典型案件(名单附后)。

市(州)国土资源局要对省厅督办案件的定性量罚予以审核把关,确保案件查处严肃性;要切实加强对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查处整改到位;对未纳入督办名单的违法问题,也要及时整改,严肃处置。省厅将在卫片执法检查省级督察验收中对督办案件予以重点核查,对查处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和预警,并将作为提请省政府开展警示约谈的重要依据;对定性错误、处罚不当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附件: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第一批督办案件名单

 

                                               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典型案件    督办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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