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矿业生产纳入依法有序轨道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矿业生产纳入依法有序轨道
2006-01-17 |  来源:四川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  分享到:

 

我省以县(区)为责任主体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全面开展采矿许可证清查、探矿项目清查和违法违纪行为清查工作,在规范矿业秩序的同时解决了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整合了矿产资源,将全省矿业生产进一步纳入依法、有序、规范的轨道。

去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成立了云南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在省、州(市)、县(区)三级行政机构中设置专职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为推进各州(市)、县(区)的整顿规范工作,省整顿办还组织了8个检查组深入各地进行检查指导。

在具体整顿过程中,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商、公安、监察等19个部门联合行动,职责分明、协调配合,将目标和任务进行层层落实。严肃查处无证开采、乱采滥挖、非法转让矿业权、破坏矿产资源、损坏环境等行为。对欠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不按时提交采矿权年度报告的单位,实行暂不办理年检、延续、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等;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各地依法遣散了工作人员、拆除了工棚、撤退了设备和毁闭了矿洞,有效遏制了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现象。初步统计,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清理了无证采矿和越界超层开采行为2350起,取缔非法采矿点2545个(次),追缴矿产资源补偿费118.5万元,处罚违法违规人员1661人。在清理勘查项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办矿行为的同时,我省还加强了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至去年底,全省共清理、查处了无证勘查事件313起,处理了以采代探和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70余起,发现14名国家公职人员涉嫌参与办矿行为,目前,具体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

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我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培育壮大矿业支柱产业为重点,关闭、停产了一批生产规模较小、资源无保障的矿山企业,按照一矿一主一证、有序统一、规模开采的原则对个旧锡矿、兰坪铅锌矿等几大矿区进行资源整合,解决了矿区多年存在的范围交叉、布局不合理等热点、难点问题,使各地矿业生产进一步纳入了依法、有序、规范管理的轨道。

 

    (《云南日报》记者 马玉龙 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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