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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
2012-09-28 |  来源:  |  分享到: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

川国土资发〔2012〕127号 

各市(州)、扩权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2011年7月20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提出“制定并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力争‘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全国整治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并由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土地整治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重要作用,服务“三农”,保质保量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期间的2496万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面对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土地整治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成为保发展、保红线、促转变、惠民生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各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是当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履行重要职责、服务“三农”、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以“金土地工程”为抓手,建设优质、集中连片、基地化的基本农田保护体系,优化基本农田多功能布局,实施基本农田整治重大工程,科学合理开发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土地整治水平,以资源可持续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全省建成2496万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补充耕地指标111万亩,保质保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全面摸清各类基本农田面积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和实施,明确建设区域、具体建设项目方案和资金落实方案,千方百计落实建设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快开展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的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土地整治规划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基本依据,是保障土地整治科学、有序开展的重要前提。规划编制要以《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省情,突出特色,充分体现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以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为重点,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以合理利用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加快土地复垦。密切与城乡建设、农业发展、产业布局、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十二五”期间,全省要紧紧围绕建设2496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这个重点目标,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分年度抓落实,充分利用已有土地调查研究成果,摸清各类土地资源特别是基本农田现状,科学分析,深入开展重大专题研究,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切实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规划实施方案分为省级、市级和县级三个层级。省级规划重点分解下达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确定重点工程和投资方向。市级规划重点提出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和区域布局,分解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确定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我省6个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郫县、岳池县、安岳县、隆昌县、通江县、三台县)及30个《全国整治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崇州市、荣县、泸县、合江县、中江县、盐亭县、剑阁县、苍溪县、遂宁市安居区、射洪县、宜宾县、武胜县、仁寿县、达县、大竹县、简阳市、西充县、叙永县、古蔺县、沐川县、马边彝族自治区、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美姑县、雷波县、屏山县)须编制县级实施方案(其他县、市、区是否编制,由各市、州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自行决定),重点确定项目的具体区域布局和工程措施,明确实施时序,提出资金安排计划。工矿废弃地集中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土地复垦专项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15年为规划目标年,展望到2020年。规划成果报经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要在201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没有编制土地整治规划的,原则上不得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全省“保发展、保红线”工作的一项首要任务。各地要按照土地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作为主要目标,以土地整治项目为载体,着力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打造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要求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抓紧实施一批新的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土地整治项目,并同步准备下一批项目,滚动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安排要优先考虑建设条件好、地方积极性高、项目实施进展快的地区。

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沟通协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实施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在保持现有资金渠道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共同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使用新增费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不受有关新增耕地率规定的限制。在积极争取中央分成新增费的同时,鼓励民间资金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断拓宽资金渠道。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年度完成情况要纳入当地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奖优罚劣。要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对已建成和新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及时划界、设立标志、上图入库,实行永久保护。充分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等成果,对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土地整治重大示范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宣传力度,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2011-2015年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指标分解表

        2.2011-2015年全省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分解表

        3.2012年度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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