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甘孜州财政局:
按照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甘孜州包虫病区地下水调查与打井供水工程的请示》(川国土资[2014]34号)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根据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现将2015年甘孜州包虫病区地下水调查与打井供水工程项目专项资金4325.18万元分配下达给你们。其中,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地下水调查与打井供水工程资金”1942.25万元(以招投标结果进行结算);甘孜州“配套设施工程资金”2217.34万元和“监理费”165.59万元。
请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项目财务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项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列“2200120,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经济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