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行政许可项目清单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行政许可项目清单
2014-08-26 |  来源:厅法规处  |  分享到:

 

序号

实施

部门

行政审批项目

名称

子项情况

设定依据

共同

审批

部门

审批对象

1

国土资源厅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2

国土资源厅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3

国土资源厅

集体土地占用审核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4

国土资源厅

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审核和国有未利用地开发审核

1. 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审核

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2.国有未利用地开发审核

5

国土资源厅

改变土地用途审核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八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6

国土资源厅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7

国土资源厅

采矿权审批(含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变更、转让、注销、延续)

1.划定矿区范围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三条。

合法登记企业

2.采矿权申请

1.《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三条。

3.采矿权变更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

4.采矿权转让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第四条。

5.采矿权注销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六条。

6.采矿权延续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

8

国土资源厅

探矿权审批(含申请、变更、转让、注销、延续、保留)

1.探矿权申请

1.《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

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四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2.探矿权变更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二十二条。

3.探矿权转让

《矿产资源法》第六条。 

4.探矿权注销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二十四条。

5.探矿权延续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

6.探矿权保留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二十一条。

 

 

 

 

 

 

 

 

 

 

 

 

 

 

 

 

 

 

 

 

 

 

 

 

 

9

 

 

 

 

 

 

 

 

 

 

 

 

 

 

 

 

 

 

 

 

 

 

 

 

 

国土资源厅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认定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审批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三条。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丙级资质审批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三条。

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审批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三条。

4.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审批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5.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资质审批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三条。

6.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丙级资质审批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三条。

7.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审批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第四条。

8.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审批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第四条。

10

国土资源厅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审批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二条。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四条。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资质审批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二条。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四条。

11

国土资源厅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1.《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

2.《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12

国土资源厅

地质勘查单位资质审批

1.乙级地质勘查资质审批

1.《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2.《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

2.丙级地质勘查资质审批

1.《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2.《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八条。

13

国土资源厅

划拨土地转出让审批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八条。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的解释》(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11月30日,第93号)。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14

国土资源厅

古生物化石发掘审批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单位

15

国土资源厅

国有未利用地占用审批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十四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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