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专辑
第5期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1年5月10 日
省厅出台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4月29日,省厅印发《四川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2010年度卫片执法的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分工和成果报送进行了全面细化,为确保全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方案》明确了通过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整改、规范,将全省及各市(州)、县(市、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控制在15%以内,实现国家层面“零问责”的工作目标。
《方案》细化了工作步骤。6月15日前,各市(州)上报初步成果数据。6月30日前,省级汇总初步成果数据报部。7月15日前,省政府组织验收。8月1日前,部组织验收。8月10日前,各市(州)上报最终认定成果数据。8月31日前,省级汇总最终成果数据报部。9月1日后,启动约谈问责。
《方案》强调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省厅主要负责安排部署、督查验收及启动约谈问责。市(州)主要负责组织推进、数据审核把关和督促整改查处,特别是要组织业务机构对县(市、区)上报数据资料进行联合审核,并对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县(市、区)主要负责具体实施,包括图斑核查、合法性审查、数据填报和查处整改;各业务机构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各自对填报数据及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方案》建立了“填表签名确认、市(州)国土资源局成果审核把关、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三项数据报送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建立了“工作周报月报、上下信息沟通、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三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优质高效。
《方案》提出三项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要严肃查处整改,有效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三要严格验收标准,确保卫片执法取得实效。对未通过部、省验收的,予以通报批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作为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的重要依据,同时暂停办理该区域用地审批手续。
送: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市(州)、扩权县国土资源局,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印发
准印号:川府办文登第141号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