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0年10月9日
眉山市调整充实执法监察队伍切实强化国土资源管理
针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反映出的执法监察力量薄弱、土地监管滞后等问题,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建议对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编制和人员进行调整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需求,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规范性文件,落实各区县政府土地管理责任,强化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严格依法用地。市国土资源局的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认可和大力支持。
日前,眉山市委编办下发了《关于市国土资源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眉市编办发〔2010〕7号),同意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按副县级配备,增加1名副支队长职数。支队下设3个大队,大队长按正科级配备,各大队分别负责六区县及各工业园区的执法监察工作。
同时,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眉府发〔2010〕21号),要求以2009年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完善市、区县、乡镇执法监察体系,全面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监察队伍和基层国土资源所。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宣传教育、动态巡查责任制,及时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对违法用地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追究,严格实施问责,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发生。
市政府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管理、土地出让管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基础工作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努力实现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