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郭宝平在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暨培训视频会上的讲话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郭宝平在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暨培训视频会上的讲话
2014-09-12 |  来源:  |  分享到:

(2014年9月4日)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讲两方面的内容。

一、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展顺利

今年3月28日部下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4月3日又召开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部署暨培训视频会议。虽然数据未能及时下发,但各地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2014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沿用几年来的组织领导规格,组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有的还是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河北、辽宁、山东、江苏、广东、福建、陕西、宁夏等省(区)政府领导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加强领导。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主动推进工作,在土地卫片数据未下发的情况下,各地不等不靠,积极主动,提前介入,依据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基本摸清了违法用地底数,同时切实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力度,对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挂牌督办。山东、广东等省政府在全省部署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整治专项行动,集中一段时间,对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和查处。黑龙江省政府还约谈了违法用地问题突出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限期查处整改到位。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方面,5月13日部下发矿产卫片图件数据后,各地抓紧开展图斑核查,目前大部分省份已完成全部图斑的核查工作,正在推进查处整改工作。河北、内蒙古等专门挂牌督办了矿产违法案件,江西部署了为期50天的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督查和钨、稀土、锑矿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山东、河南、广东、海南等对矿产卫片进行了集中督查。

总的看,各地组织领导有力,工作主动,2014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展顺利。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标准。

今年,为了贯彻中央关于“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的要求,落实部党组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树立依法用地用矿导向,在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方面做了一些调整:一是停止执行了“免责”政策,涉及符合“一户一宅”等要求的农村宅基地、已经依法取得采矿权但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违法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违法用地。二是2010年以前各种形式的“历史批文”一律不予认可,相关批文所涉及的地块进行开发利用时,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开发利用的,一律按违法用地认定。三是对试点用地、“非新增建设用地”问题处理 、“五种情形”违法采矿行为界定等方面的政策予以了明确。

今年在土地变更调查政策和方法上也进行了调整。比如农村道路政策。根据2013年6月印发的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道路地类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农村道路路面宽度不超过6米,或路基宽度不超过6.5米”。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要求“对于路基宽度大于6.5米或路面宽度大于6米的新增道路,应按公路用地进行变更,否则作为今年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移交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处置”。再比如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审核政策。部对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单独分类审核,经审核发现问题达到一定比例,以省为单位将数据全部退回。

由于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政策、土地变更调查政策和方法上的调整,使得今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对象比较复杂。在有的省,作为疑似违法用地下发的图斑,有去年瞒报的疑似违法用地,有审核时未通过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有超过标准而未变更的的农村道路,还有未批先建的“W”图斑。地方反映也较多。有的提出,“历史批文”和农村道路的政策规定较严,难以执行。有的提出,由于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在部抽查审核时没能通过,省里调查认定的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都纳入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范围。还有的提出,去年作为“空闲地”上报实际为违法用地的图斑又纳入了今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范围。

对地方提出的问题,部很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关于“历史批文”和农村道路问题,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认为相关政策已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并由部发文明确,不开口子。关于“省里认定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均纳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范围”问题,部层面一定会加强与变更调查衔接协调,面对今年出现的这种情况,我们的意见,按照部文件精神,纳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都是经过土地变更调查认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在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只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判定。判定是不是新增建设用地,不是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任务,执法部门也无权进行认定。约谈问责时如果地方坚持认为有的地块不属于新增建设用地,请按程序向有权认定的部门反映。关于去年上报的“空闲地”图斑纳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问题,要向大家说明的是,去年地方上报的“空闲地”,经部地籍司、规划院逐图斑审核,有相当数量的“空闲地”两年度影像均明显为建设用地,存在瞒报违法用地的嫌疑。为维护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公正性和土地变更调查的权威性,部已将此类图斑纳入今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核实处理。

大家反映问题都是可以的,但不能只是简单反映,还要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责任在哪里?地方有的同志不理解,有意见,甚至有怨气。应该怎么看这些问题?若站在全局角度,从大局看就会释然了。比如去年“空闲地”图斑纳入今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这个问题,一些地方去年以“空闲地”名义瞒报违法用地,弄虚作假蒙混过关,但部里严加监管,今年就不能再蒙混过去,去年没有计入违法,今年就要计入违法。比如审核未通过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纳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部里就要采取“两头挤”的方式,不能让弄虚作假者占便宜,这是对国家负责,也是对地方负责,确保执法公平。如果总是要求在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阶段开口子,一些弄虚作假行为就会愈演愈烈,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公平性就会受到影响! 再比如农村道路问题,有的地方将双向8车道的道路硬说是农村道路,要作为农用地,拒不变更,实在是说不过去。所以说,省级执法的同志要认识到出现这些问题的责任在个别试图蒙混过关的区、县,省里要不下功夫解决这个问题,部省都硬朗起来,以后就不会再出现这些问题了。

在此,我强调一下,对相关问题的处理,各地一定要坚持原则,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部已经明确的政策,严禁任何形式的“变通”做法,要如实填报数据,不得漏报、错报,更不得瞒报、不报、弄虚作假。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督促检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审核把关。要实行数据填报、审核、把关的逐级签字确认制度,“谁签字,谁负责”。最终报部的数据须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部也将采取措施,严格监管:一是信息系统锁定。根据今年卫片检查政策的变化和调整,部里对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也相应地进行了改进。信息系统已经设定,所有“历史批文”只能填入“违法用地”栏目中。二是严格开展实地督导和抽查。三是加大数据审核工作力度,对省级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审核发现问题较多的,以省为单位将数据全部退回,责令限期整改纠正后重新上报。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报,对实地抽查和数据审核中,发现有伪造批文、倒填用地批准时间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纳入部约谈范围,公开通报,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快进度,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件数据已于5月份下发,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件数据也已于8月底下发。考虑到地方的实际情况,部已经发文明确,将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上报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和数据成果的时间由2014年9月30日延至10月31日。虽然向后推迟了一个月,但时间仍然非常紧迫,各地要好好理一理,图斑核查、查处整改、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约谈问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完成到什么程度?完成的质量如何?还剩下哪些工作没有开展?要按照时间节点,倒排时间,在前期已有的较好工作基础上,全力以赴,统筹协调,打“攻坚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考虑到矿产卫片数据5月份已下发,现在信息系统已上线,可抓紧填报,不必等到最后。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部关于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本地区开展实地检查验收和书面数据审核的具体标准,并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扎扎实实做好验收工作。各地制定印发的实地检查验收方案和书面数据审核的具体标准要报部备案。

(三)加强协调,做好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与例行督察的衔接。

部里已经明确:开展例行督察的56个市、县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和比例,以相关督察局认定的数据为准。各督察局负责对2014年例行督察的市、县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县按照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要求上报数据时,必须经相关督察局审核同意后,才能汇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部。为更好地发挥监管作用,受国家土地总督察委托,相关督察局参加督察区域内省级政府组织的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约谈工作。

部就如何加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与例行督察两项工作的衔接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研究明确:在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核算开展例行督察市、县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和比例,以部统一下发的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件数据为基础,同时以部已经明确的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相关政策为依据进行核算。请相关地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与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的沟通。

(四)认真负责,严肃做好约谈问责工作。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部的要求,敢于担当,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体作用。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依据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斑核查和查处整改结果,自主制定警示约谈规则,确定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严重地区,在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问责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要约谈,对矿产违法严重地区也要采取通报、座谈等方式警示。需要强调的是,在指导思想上不能存在千方百计为地方“化解”问题,尽量避免约谈、问责的想法。要坚持原则,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问责,这不仅是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的需要,也是树立执法权威的需要。最近,全国正在开展土地大审计,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土地执法,各地一定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各地制定约谈、问责方案,不要先入为主,排除这个因素那个因素,而是多几套方案,多作分析,供领导选择。虽然这样做要花些功夫,但可以让领导全面掌握情况,有利于取得领导对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当然,将权力和责任放到省里,充分发挥省级的主体作用,并不是说部就放手不管了,部要把服务和监管抓起来。具体到约谈、问责方面,就是违法违规严重应该约谈、问责,而省里没有实施约谈、问责的,部就要对这些违法违规严重地区开展部级层面的约谈、问责。部已明确,对于存在以下情形的地区,必须作为违法严重地区:一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数量较大,特别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二是违法征占土地,侵害群众权益或因违法用地引发大量上访的;三是存在伪造或套用批文,瞒报违法用地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四是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整改不积极,整改到位率较低,或存在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法用地整改不到位问题的;五是矿业秩序混乱的;六是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未依法追究责任的;七是土地、矿产等资源未能依法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并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还有一点,部专题会议纪要已明确,要本着合情合理原则,做好涉及“历史批文”和农村道路的约谈问责工作。对在变更调查阶段为规避约谈问责应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而拒不变更的所谓“农村道路”,必须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各地要严格把握,切实把工作做好。省级在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后一周内,要将警示约谈情况报部,为什么约谈问责,对一些超过问责比例的为什么不约谈问责,要在报告里写清楚

在开展问责工作时,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市、县,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省级监察机关,严肃追究有关市、县政府领导人员的责任,并将问责结果报部。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要全面理解15号令第三条关于问责的有关规定,第三条规定应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的情形有4种,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仅仅是其中一种情形。部领导明确批示要求:在今年的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除继续执行15%问责要求外,加大对另外三种情形的执法力度,以提高国土执法的科学规范和整体效能。各地要认真落实部领导的要求,严肃认真做好问责工作。

最后还要提醒一下,约谈问责固然重要,但约谈问责不是目的,工作统筹上也不能是约谈问责压倒一切。今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三项任务,还有一项是核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等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价、督促检查。对土地矿产违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出对策。这项工作也要认真抓好。

同志们,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这是大家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今年1-7月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反弹的形势,尽快采取措施,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效用。目前,离最终上报工作报告和数据只剩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请各地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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