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省 发 电
发电单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签批盖章
等级 急 ·明电 川国土资电发[2011]41号 川机发 号 |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组织参加国土资源部2010年度土地矿产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视频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机关相关处(局),厅各相关直属单位,省地质调查院: 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部署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使各地准确把握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国土资源部决定举办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视频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1年4月8日上午9:00,时间约2个半小时。 二、会场安排 (一)主会场 设在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职工会议室。 (二)分会场 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州)国土资源局及具备视频会议条件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省国土资源厅分管领导,厅综合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地籍管理、土地利用、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矿产资源储量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省地质调查院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厅执法监察局、执法监察总队全体干部。 (二)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分管领导,综合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地籍管理、土地利用、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矿产资源储量处科(股)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执法监察科(股、支队、大队)全体干部,技术支撑单位有关同志。 (三)有条件的地方,培训范围可扩大到乡(镇)国土资源所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 四、主要内容 (一)部署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基层调研等工作。 (二)讲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和操作实务。 (三)讲解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和操作实务。 (四)介绍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验。 五、有关事项 (一)认真组织参加培训。 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收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所辖区域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不具备视频会议条件的县(市、区)到市(州)分会场参加培训。 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于4月7日上午10:00前,以市(州)为单位将分会场个数和参加视频培训人数报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 (二)及时反馈问题和意见。 为使本次视频培训取得更好效果,有针对性解决地方关心的问题,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搜集汇总各县(市、区)在理解和执行《通知》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于4月6日中午12点前报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以便汇总后按要求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 (三)按时参加视频系统联调。 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负责会议视频网络的连通,将于4月7日下午14:00开始联调,请市(州)、县(市、区)分会场技术保障人员按时参加。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联系人:黄 宇 联系电话:028-87036221,13880728695 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联系人:梁 杰 联系电话:028-87036027,13730879236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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