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国土资办函〔2012〕297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执法总队、规划院:
国土资源部定于2012年12月28日召开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对进一步推进整改查处,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提出要求。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下午2:30(会议时间约1个半小时)。
地点:省分会场设在成华区双林北支路成都电信电视电话会议中心(成都市双林北支路471号,联系电话028-8434555)。
各市(州)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设分会场。
二、会议议程
(一)通报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得好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发言。
(三)被约谈的地方人民政府的代表发言。
(四)国土资源部领导讲话。
三、参会人员
(一)国土资源部主会场
1.部领导,部机关全体干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解放军土地管理局负责同志。
2.被约谈市、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分管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国土资源局长.
3.被约谈市、县所在地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主要负责同志。
4.被约谈市、县所在省份的省级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国土资源厅(局)长。
5.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得好的地方政府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
(二)省分会场
1.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2.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处以上干部,执法监察局、执法监察总队全体干部;
3.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全体干部;
4.成都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
5.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以上干部,各业务处长、各分局局长;执法监察处(支队)全体干部。
(三)市(州)、县(市、区)分会场
市(州)政府分管副市(州)长、副秘书长,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办公室副主任;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股以上干部,执法监察科(股)、执法监察支队(大队)全体干部。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邀请领导参加会议。
(二)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12月27日上午10时前将参会的市(州)政府分管副市(州)长、副秘书长及市(州)副处级以上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和本市(州)分会场数量、参会人员总数等情况汇总后报厅执法局。
(三)厅机关及执法总队、规划院参会人员于12月28日下午1:40在机关大楼前统一乘车前往。
附件:电视电话会议报名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26日
联系人:黄宇 028-87036221、87036229(传真)
邮箱:sczfj6221@126.com
附件
电视电话会议报名表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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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州) 分会场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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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州) 参会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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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注:市级政府领导、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出席的,请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