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 省 发 电
发电单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签批盖章
等级:特急 川国土资电发[2010]71号 川机发 号 |
四川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迎接国土资源部卫片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督查组将实地抽查我省2至3个市(州),每个市(州)抽查2至3个县(市、区)。工作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卷宗资料、现场核查等。每个抽查县(市、区)查阅的卷宗数量原则上不少于监测图斑涉及地块总数的20%;涉及增补图斑的,将逐一查阅增补图斑卷宗。根据听取汇报、查阅统计表格和地块卷宗资料等情况,确定需现场核查的图斑地块。现场核查以实地伪变化、合法新增建设用地和增补图斑为主,在每个市(州)现场核查的地块不少于10宗。
具体被抽查的市(州)、县(市、区)名单,已由部确定,7月1日,部督查组听取我省工作汇报后公开。7月2日开始,部督查组将赴被抽查的市(州)、县(市、区)进行检查。因此,请各市(州)、县(市、区)高度重视,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二、认真把握督查的主要内容
国土资源部本次卫片督查主要是实地检查各地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并及时纠正问题,指导推动整改查处工作,为下一步开展约谈问责等工作奠定基础。主要内容包括:
(一)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整体情况。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部署情况。
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3.卫片数据情况。
4.自查结果和违法用地形势,重点是超过15%问责比例的市、县数量及违法用地具体情况。
5.了解并分析约谈、问责态势,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自查情况。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核查情况是否真实、准确。
2.政策界限把握是否准确、规范。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将监测时段内发生的违法用地作为实地伪变化统计;是否存在将补办手续的违法用地作为合法用地统计;是否存在将国家、省级重点工程违法用地作为合法用地统计;是否存在将省级以下自行审批的先行用地作为合法用地统计;是否存在将拆除复耕的违法用地作为实地伪变化统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增补图斑。
(三)整改查处情况。
1.对违法用地的登记、分类统计是否真实、准确。
2.对违法用地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予以整改查处。
3.重大违法用地案件查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及“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方面的典型违法用地案件的查处落实情况。
三、搜集并提供相关内业资料
各市(州)、县(市、区)应积极配合,向部督查组提供以下工作资料: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2.《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等各类统计汇总表格。
3.每个地块的卷宗资料,包括核查情况登记卡、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实地照片、相关审批材料、违法案件处理材料等。
4.卫星遥感监测图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土地登记、巡查台帐等。
5.增补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的,应详细说明增补图斑情况。
6.违法用地情况分析等工作资料。
四、核查并梳理违法用地的基本情况
上报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超过15%的县(市、区),请总结本地违法用地的基本情况,包括整体情况,每一宗违法用地的具体情况、整改查处进展、下一步措施及安排等,于6月30日16点前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由市(州)报送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各市(州)选取5宗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件,并梳理出每一宗违法用地的具体情况、整改查处进展、下一步措施及安排等,于6月30日16点前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传真:028-87036229
邮箱:sczfj6221@126.com
四川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章)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