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
一、报送内容
1.本周工作进展情况;
2.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报送要求
1.每周四中午12:00前,通过邮件形式上报;
2.各地上报周报须经局分管领导审核;
3.两次以上不按时上报的地方,将予以通报,纳入验收,并在省厅联合督查时作为一个问题向市(州)政府提出;
4.本周报不代替阶段工作报告。
联系人:杨怀宇
电 话:87036270
邮 箱:50315828@qq.com
厅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