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指示精神,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卫星遥感监测实现全国覆盖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确保我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省政府决定召开全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全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成都市双林北支路电视电话会议中心(地址:成都市双林北支路473号)。各市(州)及有条件的县(市)设分会场。
三、会议议程
(一)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宋光齐安排部署全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讲话。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
2.邀请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人参会;邀请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派记者参会报道。
3.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处(室、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省地质调查院负责人、省国土资源厅涉地处(室)处以上干部,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执法监察总队全体干部,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省地质调查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
(二)分会场。
1.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州)长、副县(市、区)长及副秘书长。
2.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公安、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
3.邀请市(州)、县(市、区)法院、检察院领导及有关人员参会。
4.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领导、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涉地处(科、股)、执法监察机构及队伍全体干部,有关直属单位具体工作人员。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黎 熹(省国土资源厅),联系电话:028-87036221、18980885637(手机)。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