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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0-03-01 |  来源:  |  分享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府办发电[2010]12号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确保我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2009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进一步改进土地执法检查方式,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加强耕地保护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全国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确保我省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省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全面采用新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确保卫片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覆盖我省21个市(州)、181个县(市、区)所有行政管辖区域,由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查验收。其中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绵阳市、乐山市、南充市由国土资源部联合督查、验收组负责督查、验收。

  (二)工作分工。省政府统一部署全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国土资源厅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负责牵头开展具体工作,指导、督促各市(州)、县(市、区)的自查和整改查处,组织开展督查、验收、约谈和问责等工作,汇总上报、通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制订、落实奖惩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等相关部门要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对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发展改革等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配合,协调法院及时受理申请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检察院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所辖县(市、区)的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开展约谈和问责。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及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包括核查监测图斑,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相关情况和数据等。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2月86月15)。

  国土资源厅将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发放到各市(州),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各市(州)政府组织所辖县(市、区)政府5月20日前完成自查,同步实施整改查处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汇总送国土资源厅。
国土资源厅6月15日前将各地自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汇总报省政府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67月15)。

  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省各市(州)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或组织市(州)间的交叉检查,对德阳市、广元市、遂宁市、眉山市、资阳市等市进行重点督查,并配合国土资源部联合督查、验收组的督查和抽查。各市(州)人民政府按照部、省督查意见进一步推进整改查处。

  7月5日前各市(州)根据部、省督查意见核准后,将所辖县(市、区)的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送国土资源厅汇总后报省政府。
7月15日前国土资源厅根据部、省督查意见核准汇总各市(州)自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按要求分别报送国土资源部、省政府,抄送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

  (三)约谈、通报阶段(7月168月15)。

  国土资源厅根据全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情况,综合考虑土地违法严重程度和比例变动趋势等因素进行排序;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共同确定拟约谈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建议名单报省政府;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共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地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并负责通报2009年度全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各市(州)要采取排序、约谈、挂牌督办案件、通报等形式推进整改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169月30)。

  8月31日前各市(州)要完成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整改查处,并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送国土资源厅汇总后报省政府。

  在各地完成整改查处工作的基础上,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组成联合验收组适时对德阳市等14个市(州)进行验收,并配合国土资源部联合督查、验收组的验收和抽查。凡存在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弄虚作假、漏报瞒报,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组织整改不力情形之一的市(州)不予通过验收,暂停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9月30日前国土资源厅将成都市等7市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送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将其余14个市(州)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同时将全省《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汇总报省政府。

  省、市(州)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开展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省政府成立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任组长的全省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全省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厅,具体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各市(州)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是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要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列入近期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土地执法监管合力,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培训指导。各地要通过座谈研讨、专题讲解、交流学习、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国土资发〔2010〕15号、《规范》和新版《系统》,明确和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掌握工作方法和流程,明晰工作要求和政策界限,确保按要求填报、汇总相关数据。

  国土资源厅要在组织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参加全国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针对性培训、指导。一是对各级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对各地卫片图斑内、外业核查开展业务指导;三是以成都市、泸州市、绵阳市为试点对接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并在试点基础上予以推广。

  (三)确保工作质量。

  1.严格数据报送。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不予通过验收并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

  2.实行政府领导签名制度。各地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3.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月报和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全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掌握总体工作情况,根据全省总体工作要求及时调度,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4.保证经费、人员、装备“三到位”。各地要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内并及时足额拨付,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配备计算机、照相机、扫描仪、GPS以及用于外业核查的车辆等必要装备,同时要调集充足的人员力量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5.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各地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掌握界限,特别要把握好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土地政策,准确区分合法与违法的界限,防止因政策把握不当引起的工作失误。

  (四)严肃查处问责。

  各地对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整改,从严予以处置,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按照相关要求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移送的坚决移送,该追究责任的坚决追究,绝不允许以罚代法、以纪代刑,以保证行政处罚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各级监察、国土资源部门要联合查办、挂牌督办并公开曝光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通过坚决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切实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

  对符合15号令第3条规定问责条件的要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实施问责;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严格按照15号令第16条的规定落实责任追究。

  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附件:四川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四川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魏 宏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薛 康 省政府副秘书长

          宋光齐 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 员:郑 备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 一 公安厅纪委书记

          赵振铣 监察厅副厅长

          李泽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徐志文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胡相全 农业厅副厅长

          邱 建 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徐志文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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