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 省 发 电
发电单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签批盖章
等级:加急 川国土资电发[2010]18号 川机发 号 |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总队、厅信息中心、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为了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全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定于2010年3月,分两期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从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各2名;
2.厅执法监察局、执法监察总队全体干部;
3.厅信息中心、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相关人员,各2名。
第一期: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资阳、乐山、眉山、南充10个市及所辖县(市、区);厅执法监察局、执法监察总队、厅信息中心、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第二期:广元、遂宁、内江、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阿坝、甘孜、凉山11个市(州)及所辖县(市、区)。
二、培训内容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政策和要求、市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解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成果演示,各市(州)汇报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三、培训材料
培训材料由各市(州)组织所辖县(市、区)从省厅门户网站或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并携带参加培训。省厅不再发放纸质培训材料。
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从省厅门户网站“卫片执法检查”专栏的“政策法规”子栏中下载。
2.培训内容涉及的其他培训材料将于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
第二期:
成都双流棠湖宾馆(成都市双流县棠湖南路1段1号)。
五、其他事项
1.为了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由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及省厅直属单位按照分期安排统一组织参加培训,于
2.请各市(州)将本地区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在培训报到时提交。
3.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和资料费。
省厅执法监察局联系人:黄菊、罗凌飞,电话:028—87036223、87036275,邮箱:sczfj6221@126.com。
成都双流棠湖宾馆联系人:杨敏,电话:028—85835777、85823088。
附件:培训报名表
附件:
培训报名表
填报单位: 市(州)国土资源局
或执法监察总队、厅信息中心、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单位(部门)及职务 |
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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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领队: 电话:
联 系 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