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国土资发〔2010〕44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各相关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10]12号)要求,现将《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土地 卫片 执法 方案 通知
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有效实施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执法检查),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10]12号)要求和全国、全省卫片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全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省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全面运用新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确保卫片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
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全省21个市(州)、181个县(市、区)行政管辖区域,由省厅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总体要求,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督查验收。其中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绵阳、乐山、南充等7市由国土资源部联合督查验收组负责督查验收。
(二)工作分工
省厅负责组织开展全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各市(州)、县(市、区)自查整改,组织开展督查验收、约谈问责、汇总上报、情况通报,制定、落实奖惩措施。在成都、泸州、绵阳等市(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试点及推广工作,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取疑似违法图斑。
厅执法监察局牵头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具体负责方案拟定、人员组织、培训指导、统计汇总、审核分析、情况上报、安排约谈、督查验收、启动问责、工作总结和整理归档等综合性部署组织工作;就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与省级相关部门及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进行联系协调;牵头开展用地合法性整体性审查,组织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挂牌督办及查办重大典型案件,督导市(州)、县(市、区)查处整改违法用地行为;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试点及推广工作。
厅地籍处参与协调处理卫片核查结果与“二调”成果不一致的问题,对疑似违法图斑中涉及的地籍问题进行复核把关。协助收集并提供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工作所需“二调”资料(含电子数据成果,下同)。
厅规划处对疑似违法图斑中涉及的规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问题进行复核把关。协助收集并提供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工作所需规划(含灾后重建规划)审批、备案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审批的相关资料。提供经省厅审核的成都市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资料。
厅建管处对疑似违法图斑中涉及的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问题进行复核把关。协助收集并提供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工作所需相关审批资料。
厅利用处对疑似违法图斑中涉及的土地利用问题进行复核把关。协助收集并提供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工作所需相关供地审批资料。
厅耕保处对疑似违法图斑中涉及的耕地问题进行复核把关。协助收集并提供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工作所需相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耕地保护资料。
厅法规处对疑问图斑和疑似违法图斑涉及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厅纪检监察室、厅人事处负责对卫片执法检查中确定的有关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问责。
厅执法总队协同厅执法监察局参加卫片执法检查,主要负责省厅立案查处案件的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厅规划研究院具体承担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试点。负责收集并运用“二调”数据库、监测时段前时相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审批等相关资料,会同省地调院等单位,开展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试点,初步判断图斑属性,提取疑似违法图斑,填写《年度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明细表》。优化信息化试点成果,规范信息化工作流程,推广信息化工作方式,指导市(州)、县(市、区)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核查图斑。派员参加厅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厅信息中心参与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试点。负责电子数据接收上报;开辟卫片执法检查宣传专栏;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纳入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派员参加厅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厅宣传中心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厅各相关业务机构和单位要切实履职到位,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市(州)、县(市、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参与督查验收,并确定专人负责提供咨询指导,协同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执法检查,对所辖县(市、区)的自查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约谈和问责等工作。负责组织执法监察、地籍、规划、建管、利用、耕保等业务机构,对所辖县(市、区)上报数据资料进行汇总审核分析,送当地政府审定后按时上报,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包括核查监测图斑,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并经当地政府审定后按时上报相关情况和数据。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培训及自查整改阶段(
2月份工作安排。厅执法监察局将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发放到各市(州),并组织进行动员部署。各市(州)根据部省安排开展动员部署。
3月份工作安排。厅执法监察局组织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开展集中业务培训,组织厅规划院在成都等地开展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试点工作。厅各相关处(室、局)及有关市(州)、县(市、区)按要求向厅规划院提交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工作所需资料。
各市(州)根据部省安排,及时编制本辖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当地政府和省厅备案。各市(州)、县(市、区)根据下发的监测数据,对图斑开展内外业核查、收集资料、分析归类,掌握基本情况,并同步实施整改。各市(州)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培训指导,研究分析上报卫片执法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4月份工作安排。厅执法局组织厅规划院全面完成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试点,并在成都、泸州、绵阳等地适时推广运用;牵头组织对市(州)、县(市、区)开展实地督导核查,对各地上报和督促指导中发现的政策执行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并提交相关处室研究,由厅统一制定全省性处置意见;根据全省性处置意见,组织开展统计填报培训。
各市(州)、县(市、区)进一步开展核查整改,按照《规范》和有关督导要求完成内外业核查,将核查整改情况录入新版《系统》,并提出上报需要省厅研究的政策问题。
5月份工作安排。省厅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州)根据省厅督导意见继续实施核查整改,20日前完成自查并将核查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下同)汇总上报省厅。
6月份工作安排。各市(州)、县(市、区)进一步深入查处整改。省厅于15日前将全省21市(州)自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汇总报省政府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
(二)督查整改阶段(
省厅抽调厅相关处(室、局)、单位及市(州)、县(市、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省21市(州)开展督查,重点开展对德阳、广元、遂宁、资阳、眉山等5市的督查。并配合国土资源部联合督查组开展对成都等7市的督查和对其余市(州)、县(市、区)的抽查。各市(州)、县(市、区)根据部、省督查意见进一步实施核查整改。
(三)约谈通报阶段(
省厅根据全省21市(州)的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排序,会同省监察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约谈建议名单报省政府;会同省监察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地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向全省通报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市(州)、县(市、区)要切实按照部、省要求深入推进查处整改。各市(州)应采取排序、约谈、挂牌督办案件、通报等形式推进整改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
9月,省厅会同相关部门对14市(州)进行验收,30日前将14市(州)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部备案,将成都等7市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将全省《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省政府。配合国土资源部联合验收组开展对7市的验收,对其他市(州)、县(市、区)的抽查。
存在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弄虚作假、漏报瞒报,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组织整改不力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暂停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省、市(州)二级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争取领导和支持
省政府办公厅川府办发电[2010]12号文件明确规定:全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省政府统一部署,各级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共同负责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主动谋划,由政府组织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要主动加强与发展改革、纪检监察、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建设及农业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对口业务部门联系人制度,切实加强协作。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及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尽快落实人员、编制、经费和装备。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切实履行牵头职责。要把卫片执法检查作为今年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专门的卫片执法检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和装备落实。要切实抓好执法监察、地籍、规划、建管、耕保、利用等相关业务机构的分工合作,严格按照《规范》确定的工作流程,共同做好卫片图斑的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资料收集、信息填报和组卷归档等相关工作,确保卫片执法检查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省厅成立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执法监察局,下设综合、调研、技术组,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全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三)强化培训指导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各市(州)、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国土资源部《规范》和新版《系统》,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掌握工作方法和流程,严格分类填报和汇总上报。省厅将在3月份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二是加强政策指导。要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案协议等政策及15号令规定,正确确定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避免因政策把握不当引起工作失误。对卫片时点与土地审批时限等问题,省厅将在分析汇总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全省性政策指导意见。
三是建立工作周报制度,切实强化督促指导。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周报制度,每周四上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建议意见,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区域和主要问题,及时调度,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任务。省厅将通过政策解读、问题咨询和实地督导等形式加强指导,对成都等7市和德阳、广元、遂宁、资阳、眉山等5市进行重点督导,对人员技术力量薄弱的市(州)、县(市、区)强化支持。
四是加强与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汇报、沟通。进一步健全协作和磋商机制,按时报送相关工作资料,积极配合督查、验收,共同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四)坚决查处整改到位
土地执法监察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的职责。卫片执法检查实施问责,不仅是对政府领导问责,而且按照15号令第16条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按规定应报告而不报告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依法查处的,也要被实施问责。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职到位,对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争取工作主动。
在查处整改工作中,一定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对卫片执法检查查处“四到位”(即,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做到依法做出行政处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按照省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严肃开展查处整改工作,避免查处整改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申请及办理规划调整和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要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情况后,及时向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提出问责建议,由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对应查处而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按照15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把执法检查质量
一是严格内外业核查。在内外业核查中,对每个图斑都要核查到、记录到,并对照《登记卡》逐项登记入库。参与核查填报的各业务机构工作人员都要签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各类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是加强工作保障。各市(州)、县(市、区)要足额拨付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调集充足的人员力量,为卫片执法检查配备计算机、照相机、扫描仪、GPS以及用于外业核查的车辆等必要装备,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在核查中要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成果,将卫星遥感监测成果与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近几年合法审批的转征收用地勘测定界电子成果进行叠加,初步掌握图斑的基本属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要以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省厅在督查验收中将综合各类信息资料,对照近年立案查处情况,借助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督促核查,严把质量关。对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工作或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予以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重的,不予通过验收。
(六)严格数据报送
各市(州)、县(市、区)要按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注意数据资料保密工作。报出的各类统计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1.电子报送,使用新版《系统》,通过网络直报。电子报送内容除汇总数据外,包括所有新增建设用地的具体信息;同时,一并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
2.纸质报送,按本方案要求报送厅执法监察局(一式三份)。
附件: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光齐 厅党委书记、厅长
副组长:张 玲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徐志文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郭 嘉 厅副巡视员
成 员:吴金炉 厅办公室(党委办)主任
荣加祥 厅法规处处长
王 浩 厅规划处处长
杨治雄 厅财务处处长
朱明仓 厅耕保处处长
杨斌华 厅建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解晓宏 厅地籍处处长
戈和平 厅利用处处长
张红梅 厅执法监察局局长
李水清 厅人事处处长
吴 游 厅纪检监察室主任
雷颂平 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罗旭刚 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院长
钟沛林 厅信息中心主任
邹 卓 厅宣传中心主任
二、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张红梅 厅执法监察局局长
副主任:雷颂平 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杜积仓 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陈贵贤 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调研组和技术组。
1.综合组。负责方案拟定、整体调度、督促指导、周报通报、信息宣传和工作总结等有关工作。
组 长:邓建军(028-87036229)
成 员:杨怀宇(028-87036270)、黄 菊(028-87036223)
2.调研组。负责对问题搜集梳理归类,提交相关处室进行政策研究;协作厅法规处综合研究制定全省性政策执行指导意见,统一卫片执法检查标准;提出改进完善国土资源监管的建议意见。
组 长:刘晋宜(028-87036223)
成 员:王 锐(028-87036262)、杨 明(028-87036230)、厅各处(室)联系人(名单附后)
3.技术组。负责《规范》、《系统》和统计填报等业务培训指导;报表接收,审核分析,汇总上报,并进行排序;联系技术单位开展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试点及推广等专业性工作。
组 长:黎 熹(028-87036221)
成 员:金梅(87036230)、罗凌飞(87036275)、
杨建平(15882171318)、陈曦(87712608)、冯义从(87031063)
电子邮箱:sczfj6221@126.com
厅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名单及电话
处(室、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赵云桦 |
87036171 |
法规处 |
荣加祥 |
87036076 |
规划处 |
向 敏 |
87036125 |
财务处 |
邹嘉兴 |
87036252 |
耕保处 |
瞿 亮 |
87036272 |
建管处 |
廖鸿翎 |
87036280 |
地籍处 |
王竹山 |
87036089 |
利用处 |
张建国 |
87036085 |
执法监察局 |
刘晋宜 |
87036223 |
人事处 |
关 春 |
87036176 |
纪检监察室 |
王朝志 |
87036170 |
执法监察总队 |
李 强 |
87036259 |
规划研究院 |
王玉川 |
87739781 |
信息中心 |
冯义从 |
87031063 |
宣传中心 |
李 萌 |
83228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