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总结的通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总结的通知
2012-10-22 |  来源:  |  分享到:

 

川国土资办发[2012]62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部级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126号)及部执法监察局关于矿产卫片验收总结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我省当前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矿产卫片执法验收总结要求

各地务必严格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矿产卫片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2]60号)要求,在目前验收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部、省矿产数据审核、督查验收发现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并认真做好迎接部级验收工作准备。

11月15日前,各市(州)将最终数据成果通过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将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以纸质形式上报省厅。

10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的要求,作废。

二、土地卫片执法验收总结要求

各地务必严格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卫片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2]61号)要求,在目前验收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部、省数据审核、督查验收发现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认真做好迎接部级验收工作准备。11月10日前,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将组织开展部级验收工作,对我省至少3个市(州)进行实地验收。

11月15日前,各市(州)将最终数据成果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将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以纸质形式上报省厅。原10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的要求,作废取消。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书面工作总结,可合并上报。相关数据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电子数据一致,经政府分管领导签名确认。

三、切实强化执法监察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通过完善巡查制度、规范“12336”工作、开展专项巡查、视频监控试点、交叉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动态巡查工作。

二是要切实结合矿产勘查开采“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坚决查处涉矿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核查属实的,必须及时立案查处,依法依规及时做出处罚(处理)决定;构成犯罪的,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是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新增违法用地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2〕1389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度新增违法用地清查整改工作,提前做好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衔接,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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