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卫片办关于切实用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及时消除违法状态依法依规降低责任追究比的通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卫片办关于切实用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及时消除违法状态依法依规降低责任追究比的通知
2012-05-21 |  来源:  |  分享到:

川国土资发〔201258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通过对各地自查整改上报情况的汇总分析,我省部分地区存在图斑判定不准、违法用地量大、违法占用耕地比例高和查处整改迟缓等突出问题,面临着巨大的问责风险。为切实用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抓好查处整改,及时消除违法状态,依法依规降低责任追究比,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明确规定了七项有关政策。省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2]38号),对相关政策进行了重申,并结合我省实际增加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81号)有关规定,与《部通知》不冲突的继续执行”的规定。请各地务必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政策精神,依法依规判定图斑属性,依法依规推进查处整改,依法依规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比。

二是要继续抓好自查整改工作。在部下发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前,各地要继续紧密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不等不靠,主动工作,抓紧开展对土地变更调查发现违法用地的自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违法状态,依法依规降低责任追究比例。

三是加快推进违法用地整改查处后的农用地转用审批。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政策明确规定:20126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依法依规加快推进查处整改,及时上报、跟踪并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于需上报省级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应在报件资料中注明“系卫片执法违法用地完善手续”,并附相关查处整改资料。

四是要加强推进拆除复耕工作。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政策明确规定:20126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请各地务必积极稳妥推进拆除复耕工作。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将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归档备查。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

 

 

抄送:厅建管处。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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