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部耕地保护司主办,部土地整理中心和山东省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承办的全国《土地复垦条例》培训班在青岛成功举办。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系统耕地保护部门与土地整理机构,以及矿产资源丰富、复垦任务较重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复垦工作的2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相关司局及单位领导受邀参加培训班授课,对《条例》从不同的角度做了详细解读;期间还举行了部分省市耕地保护处长及整理中心主任座谈会,会后对全体学员进行了试题答卷考试。
部耕地保护司刘仁芙副巡视员,部中心罗明总工程师代表部领导主持召开了此次会议,并对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要求:一是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切实承担起土地复垦各环节监管职能;二是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各省要及时出台贯彻《条例》实施意见;三是多层次做好《条例》学习的培训工作;四是按照《条例》涉及的不同内容和方面,结合各省市级研究制定技术标准及制度,特别是要以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为抓手,加强土地复垦工作;五是加强土地复垦队伍建设,要设立专门部门配备专门的人员,确保土地复垦工作顺利开展。
部中心刘喜韬副处长对《条例》中历史遗留与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和验收部分,以及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要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讲解。本次培训班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推进全国土地复垦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