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
按照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省本级涉地待安排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和省领导批示精神,现将2015年第三批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支出预算34437.45万元预分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本批次项目的预算(招标控制价)待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据实调整。
请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地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预下达2015年第三批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