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
现将2015年第一批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资金支出预算33688.02万元分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本项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列“2121203—土地整理支出”,经济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此次下达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已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直接作为招投标控制价。市(州)、县(市、区)不再作招投标控制价评审。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参建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请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和财务监管,及时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附件:2015年第一批省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