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国土资党人〔2015〕26号
中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委员会
关于贺凌、夏莉娜二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党委(党组),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经2015年4月8日厅党委2015年第10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贺凌同志为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管理处副处长(顶岗锻炼1年)。
夏莉娜同志为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副处长(顶岗锻炼1年)。
特此通知。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