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完成和上报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成果的紧急通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加快完成和上报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成果的紧急通知
2009-10-12 |  来源: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分享到:

各市(州)土地调查办、国土资源局:

根据全国土地调查办安排和王世元副部长在哈尔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会议上讲话要求,所有县级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成果10月底之前必须报送国家核查,对于未完成的市(州),省土地调查办将进行约谈。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我省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成果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技术规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916号)和阆中会议要求,尽快完成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成果。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作为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中一个数据层,是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核查意见已下发的地方,要在地方复核数据库基础上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层,其他地方在原上报国家的数据库基础上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层。

本次上报成果要重新上报包括基本农田数据层的县级农村土地调查全部成果,上报格式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县级农村土地调查部分成果报送方案的通知》(川府土地调查办发〔200929号)文件要求,其中DOM及调查原图扫描图不需要上报。

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成果包括数据库、汇总表格、图件及文字报告,其中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层和基本农田图斑层包含在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中,作为两个单独数据层一并上报,基本农田情况统计表和基本农田分析报告放在相应的表格和文字报告目录中,标准分幅基本农田分布图和县、乡级基本农田分布图等图件成果可暂不上报国家核查。

二、上交方式和时间要求

县级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成果须经县级国土资源局规划及耕保部门审核并签字(章)确认后,上报市(州);市(州)国土资源局规划及耕保部门审核并签字(章)确认后,由市(州)土地调查办汇总生成《市(州)基本农田情况统计汇总表》,经市(州)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签发,报省土地调查办。全省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成果也将经过省厅规划及耕保部门审核签字(章)确认后,上报全国调查办。

县级成果于20091020日前全部报市(州)调查办,市(州)成果于20091025日前按市(州)报省土地调查办。

    址:成都市金琴路160

联系电话:8771305987739570

 

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Copyright(C) 2013--2019 dnr.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成都市百卉路4号 联系电话:028-87036053 邮编:610072
技术支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蜀ICP备05008406号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
网站标识码 5100000009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