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市级数据汇总及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是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目标任务。经绵阳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批准,绵阳市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业主(以下称“招标人”)组织本项目(包括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专项用地调查等项目数据汇总;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图形数据库建设和图件编制;文字报告编写;数据集编制等工作)的公开招标,选定作业队伍,现予公告。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市级数据汇总及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绵阳市。
三、建设工期:自签订合同起至
四、招标项目的内容:
1、完成绵阳市9个县(市、区)276个乡(镇)20256.88平方公里农村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及管理系统建设。
2、完成绵阳市9个县(市、区)城市、建制镇(包括省级重点小城镇)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及管理系统建设。
3、完成绵阳市9个县(市、区)基本农田数据汇总及管理系统建设。
4、完成全市“5.
5、在9个县(市、区)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基础上,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用地调查统计规定》(试用稿)汇总统计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专项用地的利用状况数据;
6、按照《规程》、《规范》、《实施细则》完成绵阳市9个县(市、区)276个乡(镇)20267.45平方公里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专项用地(包括“5.
7、按照《规程》、《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分别编写市级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专项用地(包括“5.
8、统一时点变更,通过各县(市、区)土地变更调查,将成果统一到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银行帐号,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业务中必须含地理信息系统。
3、投标单位承担过二个以上土地调查类似项目业绩。
4、10(含10人)人以上获得省级土地调查培训合格证书。
5、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条例,具备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已承担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15个(不含15)以上的作业单位参加投标,以
六、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① 经过年检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测绘资质等相关证书原件。
② 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若法人代表亲自参加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③ 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项目验收意见或鉴定报告和成果获奖证书原件。
④ 参加四川省土地调查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合格证书原件。
⑤ 参加省以上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软件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合格证书原件或培训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均需复印一份装订成册。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万元整)。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九、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绵阳市临园路东段72号新益大厦南四楼)。
十、投标截止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绵阳市临园路东段72号新益大厦南三楼)。
十三、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十五、招标人: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袁志钦
联系电话:13890128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