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土地储备工作情况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绵阳市土地储备工作情况
2013-03-18 |  来源:土地利用管理处  |  分享到:
一、土地储备工作开展情况
(一)储备土地的来源及资金
市辖区储备土地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集体土地征收入库;二是回购国有土地;三是登记储备土地。集体土地征收是市辖区储备土地的重要来源,回购国有土地是由于城市规划调整,政府安排我中心进行回购。登记储备土地是政府为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垄断,对以前已由乡镇、园区通过征收或确权等方式取得的尚未供应的国有土地采取登记方式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管理。目前市辖区土地储备资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市财政拨付的周转资金,今年市财政预计投入周转金大约5个亿;二是金融机构贷款,经初步测算今年需向银行融资贷款约3个亿。
(二)储备土地管理
市辖区储备土地主要来源于征收集体土地,因此开展征地批后实施,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是储备土地管理的重点。近几年围绕征地批后实施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政策。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我市从2009年到2011年,先后出台了绵府发[2009]34号、绵国土资[2010]59号、绵府办发[2011]116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政策。由于绵府发[2009]34号文件的有效期只有3年,因此去年我们对相关文件又进行了修订,出台了绵府发[2012]39号文件,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二是完成了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工作。根据省厅安排,去年我们对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砖混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上调了约40%,其它结构类型房屋上调了约20%。地面构筑物上调约30%,林木果树上调约20%。
三是严格依法按程序切实开展征地批后实施工作。征地经省政府批准后,切实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 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组织乡(镇)、园区开展地面附作物清点登记复核,依据抽查复核的数据编制《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经被征地村、社、乡(镇)、园区签字确认后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四是切实做好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安置工作。凡城市(镇)规划区内按批(次)征地及城镇规划区外单独选址项目征地且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已在0.4亩以下或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全部征收的,被征地人员全部纳入城镇社保安置。土地补偿费的80%和安置补助费全额用于被征收土地应安置农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障,由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直接划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资金专户。对16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应安置农业人员,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2000元生活补助费。对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应安置农业人员,除按规定为其购买一定年限的社保外,对未买够15年养老保险的,可根据少买养老保险的年限,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五是大力推行统规统建住房安置。统建房安置一律按30平方米/人等面积以房还房;原房屋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还房安置;原正住房屋扣除还房后剩余部分及其它地上附着物,按照《绵阳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确定的相应标准进行补偿;统建房安置的,每人可按成本价另行购买不超过20平方米(未婚的独生子女[不含结婚后离婚的]可再多购买不超过10平方米,均可与30平方米合并进行套、户型设计)住房;统建房安置的,按每个安置人员2平方米,无偿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经营用房,房屋产权属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其收入全部用于被安置人员的生活费用及统建房安置户物业管理费用支出;按现行安置房标准安置后的多余房屋,由市国土、住建、监察、审计审查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按市场化方式公开出售,所得收入全部用于统规统建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支出或弥补被安置农民安置房还房部分的资金不足。
统建安置房用地原则比照保障房用地政策按成本价以协议方式出让给两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的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或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供地面积按统建安置人数、规划容积率和允许修建统建房面积确定。允许修建统建房面积按应安置人员不超过80平方米/人(不含应当配建的医院、学校、幼儿园、菜市场等配套设施用房用地)确定。在住房安置过渡期内,按120元/人/月发放过渡费,过渡期不超过12个月,超过1年的过渡费加倍发放。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供地率偏低。从去年省厅公布的情况来看我市的供地率偏低,这主要是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缺乏协调,导致部分土地短期内无法利用。2008年我局按照灾后重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部分灾后重建区域的土地实施了连片报征。部分已征土地离城区较为偏远,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尚未确定,导致区域内的已征土地无法使用。部分地块尚未编制城市详规,无法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难以向用地项目供地;二是部分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如涪江河堤、城南新区道路及绿化用地等)已建成但难以单独供地,只有待道路周边的土地供地后才能一并完善用地手续;三是为加快灾后重建,我市对学校、医院以及部分工业企业办理了“边建设边报批”手续。目前这些学校、医院以及工业企业大部分已经建成,用地单位完善相关手续不积极不配合。
二是储备土地融资困难。由于国家政策将土地储备机构列入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因此土地储备贷款都要上报各商业银行总行审批,导致贷款周期长,审批权限高,贷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受宏观调控影响,储备土地融资成本非常高。实际融资成本一般都会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5%至20%,个别银行甚至高达30%。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围绕提高供地率进一步强化储备土地管理。今年我们将围绕供地开展征地批后实施,确保“两个优先”,一是优先完成2012年征收土地的批后实施工作,力争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二是优先完成急需供地项目的批后实施。将来凡是新用地项目原则上优先使用储备库中的已征土地;对不能及时供地的园区、乡镇暂停其征地要求;对由于城市规划原因暂时无法供地的我们将积极协调省厅支持,力争通过区位调整逐步解决。
二是加快储备土地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我中心在土地出入库管理工作中已部分实现信息化,但是目前只能实现简单的宗地查询汇总功能,距离真正的信息化管理还有很大的差距。从去年开始我们就在筹备重新建立一套从土地征收、批后实施到成本核算、供地预案、成本返还等土地出入库全过程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今年市财政已将这项工作列入专项预算。目前信息系统的总体流程设计和软件设计单位招标工作已经完成,争取年内试运行。系统的建成将大大降低征地批后实施工作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实现土地储备精细化管理。
我们将严格贯彻部、省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继续坚持和谐拆迁的理念,紧紧围绕提高供地率不断提升土地储备管理水平,又快又好的推进土地统征储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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