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土地储备工作情况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宜宾市土地储备工作情况
2013-03-18 |  来源:土地利用管理处  |  分享到:
一、工作概况
为了规范我市的土地市场,加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宏观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土地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01年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决定成立市土地收购储备开发整理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本级国有土地的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对新征国有土地、国有闲置土地、多余空闲的土地等进行收购、收回、置换、储备。由市政府设立的两个投资集团进行一级土地整理,完成后再处置。保障经济建设有地可供、有地能供和及时用地;负责农用地开发、整理工作。近几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了土地储备制度。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是项新兴的事业,我们先从制定制度入手,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我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2002年市人民政府以宜府发[2002]49号文件发布了《宜宾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依据。
  (二)、积极筹措资金储备土地。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必须有资金作保障才能够顺利推进,在金融部门的支持下,截至目前,共贷土地储备资金:31900万元。目前贷款已全部还清;市政府以土地质押贷款10亿,未到期余额:64320万元。
(三)、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保障建设用地。2010—2012年累计收购储备土地16776亩,市本级供应各类用地14060亩,土地收入82.86亿元。
(四)、建立了土地储备库。储备土地数量、位置、用途清楚,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我市土地利用提供了参考。
(五)、出台了《城市规划区工业企业搬迁实施办法》。有效促进了城市规划区工业企业搬迁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二、存在问题
我市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在规范土地市场、调控土地价格、加强土地合理利用、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等方面显示出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由于与之相配套的政策不足等原因,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政策、法规支撑。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所面临的复杂问题,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土地的宏观调控能力大大削弱,对政府垄断、调控土地一级市场的能力减弱。
 (二)、协调配合不足,实际操作较难。我市土地收购储备开发整理中心是市国土资源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土地收购储备的顺利运作需要政府、国土、计划、规划、房管等多部门的协调配合,但实际操作中具有难度。比如,在城市中相同经济区位不同用途的土地其价值差别很大,而储备的土地的规划用途及规划指标的控制,是否与这个时期市场的土地需求结构相适应,是否能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对土地储备机制的运作影响很大。目前政府机构设置中,规划和土地部门都是分设的,这种情况下,部门间沟通不彻底,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收购储备的经营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关系、有效控制市场。政府应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全省统一建立副县级别的储备机构,便于充分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通过对市场的监控,合理调节土地供求关系及土地价格,防止地价不合理浮动造成的市场混乱。
  (二)、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库制度。凡需进入市场的国有土地和新征集体土地一律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除依法可以划拨的外,原则上都应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从而形成国有土地先储备、后出让或出租的供应机制,由政府控制土地一级市场。这样政府就有了调控土地市场供求的有效手段。
我们将以这次研讨会为契机,更新观念,开拓创新,加强调查研究和学习,加强市州间的交流,加强部门间的合作,更多的争取政府的支持。力求建立规范的、实效的、合理的、低风险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为规范政府行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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