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获悉,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云南、宁夏 15个省(区、市)和中核集团省级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近日全部通过国土资源部部级验收。此前,先后有辽宁、江苏和天津、山东、湖北、西藏、陕西等七省(市、区)通过了部级验收。这是今年以来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组织的第三批部级验收。
由部总工程师张洪涛、矿政管理专家傅鸣珂、国家测绘局总工程师胥燕婴等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参加了验收。 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 15个省(区、市)和中核集团省级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组织措施得力,方法切合实际科学合理,成果规范,数据可靠,摸清了矿业权家底,全面完成了规定的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
部开发司负责人参加验收会时指出,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是矿政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能保护矿业权人权益,维护矿业秩序,提升矿政管理水平。
部开发司负责人提出4点要求,一是验收会后各省(区、市)要认真修改补充,按期提交成果。二是妥善做好问题的处理。本次实地核查发现了不少问题,部已出台有关文件,明确了问题处理指导性意见和登记数据库更新变更工作方案,希望各地把握精神,妥善处理发现的问题。三是推进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的应用。各省应高度关注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的深度应用,鼓励以县为单元将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应用到矿政管理的日常工作中,用到“矿政管理一张图”的建设中,并建立实地核查成果更新机制。四是做好最后一批9个省(区)的成果验收工作。五是按照部有关文件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实地核查与日常管理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