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全面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天津市全面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2006-02-15 |  来源:四川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  分享到: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目前在天津市展开。

据介绍,此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旨在重点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凡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持过期失效勘查许可证勘查的,要坚决制止,并依法处罚。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持过期失效采矿许可证采矿的、私自收购矿产资源进行选矿加工的,要责令停止开采、收购和加工,没收非法所得,并予以取缔;对无证、吊销或注销采矿权的,公安机关要停止炸药等器材供应,电力部门要立即停止供电,有关部门要吊销或者注销其他相应证照;对拒不停止开采、收购和加工,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全面查处越界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凡发现越界勘查、以探代采等违法行为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整改不合格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或吊销其勘查许可证。对越界采矿的,责令其退回到批准的矿区范围内,没收违法开采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对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责令限期整改,在责令停产整顿期间仍擅自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司法机关要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凡探矿权、采矿权主体发生转移而未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对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对受让方按无证勘查、开采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相关发证机关要及时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彻底关闭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各区、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在各类保护区内的禁采区进行检查,关闭禁采区内的矿山。对严重污染环境、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安全措施不达标的矿山,环保、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拒不停产、停而不整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相关部门要依法吊销、注销所有证照。对构成重大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国矿业报》记者 张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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