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5-01-04 |  来源:耕保处  |  分享到:

川国土资发〔201488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1018,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简称《通知》),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进行了工作部署。为了确保我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顺利启动、稳步推进、圆满完成,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三线”划定的重要工作。各地务必高度重视,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为强化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分管国土的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国土资源、农业、财政、住建、林业、环保等部门参与,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其成员由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等有关单位组成。各市(州)、县(市、区)应成立相应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该地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二、明确职责,注重协作联动

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同级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负责组织全省18个设区的市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潜力分析评估和任务下达。各市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县(市)所在镇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潜力分析评估和任务下达。县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等具体工作。

三、依照程序,科学组织实施 

(一)工作范围。按照部前期试点情况,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是指成都市、设区的市(除甘、阿、凉外的18个市)、县(市)所在镇以及交通沿线。城镇周边是指中心城区(含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以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为准。

(二)工作内容。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基础上,在中心城区范围内,依据2012年度报部备案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经批准并逐级备案的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按照耕地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将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达到本市(县)平均水平以上和地力等级中等以上的现有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三)方法程序。采取至上而下的方法,按照调查摸底、核实举证、论证核定、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的程序进行。各市、县耕地质量等别平均水平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测算后下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在调查摸底和采取内业分析、外业调查的基础上,将设区的市中心城区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达到本市(县)平均水平以上和地力等级中等以上的现有耕地作为初步任务下达。

(四)业务衔接。一是与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衔接,高度重视优先划入和划出的条件限制,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数量不减少。二是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衔接,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四、把握节点,扎实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20151月中旬完成两个市的试点,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编制完成《四川省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20151月底前完成18个设区的市的潜力分析评估、初步任务下达,召开全省工作会,举行技术培训,联合下发《四川省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153月底前各市完成所辖县(市)的潜力分析评估、初步任务下达,9月底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完成核实举证工作,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第三阶段:20163月底前完成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县级成果的衔接与统一建库工作,12月底前完成县级成果的报部复核、省级验收和逐级备案工作。

五、严格监管,确保工作质量

各地应落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实行分级负责,各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和实际工作量,联合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建立进度月报制度,从《通知》下发次月起,每月末各市汇总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工作进度,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厅

         20141231

联系人:袁志军   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 电话:87036272

            易礼军   省农业厅土肥资环处  电话:85505560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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