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规范行政执法相关规章的通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规范行政执法相关规章的通知
2014-07-09 |  来源:  |  分享到: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2014年7月1日起,《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等两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规章正式开始施行。现就贯彻实施上述规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规范案件查处行为,特别是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和监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上述规章及《<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实务要点解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的通知》(川办函[2014]81号),抓紧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准确把握其对行政执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标准、新措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二、做好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2009年3月,省厅印发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暂行规定》(川国土资发〔2009〕18号);2012年7月,又增补制定了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川国土资发〔2012〕83号)。请各单位结合前述规章及文件的学习培训,在全面征求执法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执行川国土资发〔2009〕18号及川国土资发〔2012〕83号文件所取得的成效、遇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予以认真总结评估,并提出是否修改的建议和理由。如建议修改,请一并提出修改思路或具体修改建议意见。

学习培训、总结评估情况及修改建议意见请于2014年8月20日前书面报厅执法监察局。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

 

(联 系 人:刘晋宜、张  亮

联系电话:028-87036223、87036275

电子邮件:zhifajianchaj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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