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学军率厅第四片区工作组到自贡市荣县,对鼎新镇西堰村、大龙村、顺利村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
鼎新镇西堰村、大龙村、顺利村土地整理项目是省投项目,预算总投资1781.93万元,送审金额1511.315万元,审定金额1478.2104万元。土地整理规模13084.3亩,新增耕地面积1374.68亩。于2012年10月24日开工,2013年5月竣工,2013年7月12日通过初验,2013年12月19日省地政地籍中心对项目进行了复核,2014年6月13日整改完成提交终验。本次终验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验收规程》、川国土资发〔2009〕46号、川国土资发〔2013〕43号和川国土资发〔2014〕27号文件有关规定实施,由厅第四片区组、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和荣县国土资源、发改、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主要采取实地查看、查阅项目资料、听取汇报、讨论评定的方式进行。验收组依据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和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对项目审核后提供的竣工资料和技术核查报告、荣县审计局的《审计报告》、荣县国土资源局的《财务决算报告》和荣县农牧业局的《新增耕地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形成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终验。
李学军率领验收组人员现场查看了项目区内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它工程共63处单项实物工程,听取了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当地政府的情况汇报和验收组的综合评价意见。李学军认为,市(县)国土资源局和荣县政府十分重视整理项目实施,加强了对项目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程质量较好。验收组对该项目验收非常认真细致,对项目的综合评定比较客观,同意验收组通过终验的意见。她要求,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对历年来整理项目、挂钩项目和地灾项目的节余资金进行认真清理,地方政府要加强项目移交后的管护和利用,切实造福当地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