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青海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力度,去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3711万元,超额1.6倍完成年征收指标,创历史新高。
去年以来,青海厅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大中型矿山企业、重点地区和主要矿种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全省矿产资源集中分布在海西州的实际情况,将海西州确定为补偿费征收重点地区。全省补偿费征收的矿种约40余种,青海厅将石油、天然气、钾盐、铅、锌、湖盐、铜、铁、建筑用砂等列为主要矿种,并把大中型矿山企业、重点地区、主要矿种的补偿费征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省厅与各州(地、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补偿费征收目标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同时,青海厅派专人到重点地区对部分大中型矿山企业的补偿费缴纳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督促,及时掌握重点矿山企业生产和销售情况以及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应征额和实征额,要求征收部门按季度报送补偿费征收登记台账。省、州、县三级征收部门按照规定进度和各级财政就补偿费征收入库额进行对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据青海厅矿产资源开发处负责人介绍,所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大部分将用于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以有力地推进全省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工作。
(国土资源部网站)